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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波市财政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名单)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陆华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陆华裕简历:


陆华裕,男,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公司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49,409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罗孟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罗孟波简历:


罗孟波,男,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行长。罗孟波先生历任公司业务部审查员、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北仑支行行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副行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董事、行长;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罗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9,678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陆华裕、陈首平、史庭军、刘新宇、胡平西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陆华裕董事为主任。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洪佩丽、李浩、王维安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洪佩丽董事为主任。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李浩、连文辉、冯培炯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李浩董事为主任。


(四)审计委员会。胡平西、李浩、陈首平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胡平西董事为主任。


(五)薪酬委员会。贝多广、洪佩丽、王维安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贝多广董事为主任。


(六)提名委员会。王维安、胡平西、章凯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维安董事为主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魏雪梅、贝多广、庄灵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魏雪梅董事为主任。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从其就任董事之日起正式履职。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聘任罗孟波为公司行长。


罗孟波简历同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聘任付文生、王勇杰、冯培炯、马宇晖、庄灵君为公司副行长。


付文生简历:


付文生,男,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付文生先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付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勇杰简历:


王勇杰,男,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王勇杰先生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王勇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8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培炯简历:


冯培炯,男,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行长。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公司苏州分行行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冯培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宇晖简历:


马宇晖,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行长。 马宇晖先生历任公司江东支行信贷操作员,总行资金运营部销售岗,总行金融市场部销售岗、产品开发部高级副经理、产品开发与推广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马宇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庄灵君简历:


庄灵君,男,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行长。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公司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深圳分行副行长,公司明州支行行长,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庄灵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庄灵君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庄灵君简历同前。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俞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俞罡简历:


俞罡,男,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历任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教员;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办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电子邮箱:dsh@nbcb.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卢军儿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卢军儿简历:


卢军儿,女,197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卢军儿女士历任宁波杉杉城市信用社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业务部经理,公司鄞州支行会计科长(总会计),公司鄞州支行业务管理部经理,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并在此期间,被公司委派至原宁波银监局挂职锻炼;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卢军儿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童卓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童卓超简历:


童卓超,男,198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童卓超先生历任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综合部企业管理秘书;宁波银行总行办公室品牌管理岗、机构管理岗、机构管理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童卓超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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