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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三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吗)

餐费补贴花样多,这3种一不留神就搞错!

关于餐费补贴这块,实际工作中,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补贴项目,主要是有三种补贴财务人员特别容易混淆:误餐补助、差旅餐费补贴、日常餐费补贴。




这三项补助虽然都是关于餐费补贴的,但是财税处理上却大不相同!一起来看看:


  1. 该计入“误餐补助”的餐费补贴

误餐补助,主要是公司员工因公不在公司就餐按照顿数和标准发放的补助;一般是指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误餐补贴税法上有明确说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所以不需要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无统一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当地规定)




账务处理企业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情况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例1:甲公司的销售经理小王由于业务性质需要经常去郊区谈业务,一来一回中午经常来不及回去就餐,按照公司规定,小王可以领取误餐补贴30元/顿,一个月下来符合误餐补助的情况有10次,合计误餐补贴300元。甲公司财务人员应该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误餐补贴 3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元




税务风险提醒:对于超过标准发放的误餐补助以及税务机关认定不合理发放的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该计入“差旅费津贴”




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应该计入属于“差旅费津贴”,且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企业根据自己企业情况和当地工资以及物价水平制定差旅费补贴标准即可。




差旅费津贴是和差旅费一起发生的,所以出差员工在报销差旅费时,这部分差旅费津贴应直接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里,一起做差旅费处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例2:甲公司的销售总监由于业务需要,需要往返多个异地分公司视察监督销售情况,2021年7月份在出差期间发生了以下事项:交通费2000元;宴请了公司大客户吃饭,花费合计1000元;根据公司规定在标准内可以领取500元的差旅费津贴。




分析:虽然是出差期间,但是请客户的餐费不能计入差旅费,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而标准内领取的差旅费津贴符合制度规定,计入差旅费核算。财务人员应该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2500元(也可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方便单独核算)


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3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出差补贴不能每月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而且差旅补助一般不需要发票,直接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里,应该要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比如:出差审批单,包括出差人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支付凭证等材料。




如单位除实报实销所有差旅费用外,还另外给予员工差旅费津贴名义的福利,则该部分福利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应予征税。




3. 日常餐费补贴应计入工资薪金


企业发放的一些日常餐费补贴如果以“误餐费”名义发放,比如单位不统一供餐而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应列“工资薪金”,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某公司以“误餐费”名义向公司员工每月发放补贴500元,达到为员工少扣缴个税的目的,实际上这些餐费补贴并不符合“误餐费”标准,应合并到员工的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




加班餐费常发生,财务报销到底要不要票?

企业给员工的加班餐补费需不需要提供餐饮发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有网友提问深圳税务局:







网友提问:企业给员工的加班餐补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什么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深圳税务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大部分公司都会允许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关怀和加班付出的弥补!一般采取员工提供发票报销餐费(实报实销)的形式,此种情况下,企业应以报销单据以及餐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同时加班餐费不属于个人收入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甲公司财务部最近在制定下季度的财务预算计划,财务人员都在加班加点的完成工作,经常搞到10点才能下班,这种情况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加班餐费实报实销,产生了500元的加班餐费,并提供餐费发票等票据,顺利报销导账。财务人员应该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5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元




除了加班餐费外, 企业本单位部门员工聚餐、日常下午茶等,这些都应该归类到职工福利费科目中进行核算。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进行税前扣除。


补充餐费的九种账务处理






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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