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劳动保护费发票(劳动保护费发票有什么要求)

疑问一


哪些属于劳保费?


答复: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疑问二


大热天的公司为员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准备的白糖、绿茶等清凉饮品和解毒剂,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


答复:


高温工作场所为员工准备的,不属于福利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并且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该计入劳动保护费。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2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元


疑问三


职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如何区分?


答复:


①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


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疑问四


企业支付工装费需要哪些证据链?


答复:


企业支付工装费6万元。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6万元


贷:银行存款等 6万元


证据链:


1)购买工装的采购合同;


2)公司劳动手册上明确写着:工作服属于公司所有,甚至注明员工离职一律交回公司;


3)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4)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


5)制服价应该符合行业一般标准,也就是说不能远高于行业价,或者远高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


6)其他资料。


疑问五


国庆节外出旅游给员工买的防晒太阳帽计入“劳动保护费”是否可以?


答复:


防晒太阳帽计入“劳动保护费”是错误的!以上支出即便是会计计入了企业费用,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2、为了旅游而给员工购买防晒太阳帽、太阳伞等保护用品,虽然也起到保护作用,但是不属于在工作期间使用的、也非特定岗位员工使用的物品,因此不属于劳动保护用品。


疑问六


支付员工的现金劳保补助,能否计入劳保费?


答复:


不可以,必须是实物。


疑问七


为疫情期间坚持工作的员工,发放口罩,能否计入劳保费?


答复:


为疫情期间坚持工作的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是为了避免在工作中对职工产生危险和危害而发生的支出,应该属于劳保费用支出。为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不论员工是否上班均给其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甚至让员工带回家供其家人使用,理论上来讲这就应该属于一种非货币福利了。


疑问八


劳保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扣除?


答复: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没有比例限制。


疑问九


劳保费支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复:


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二) 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


(三) 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


(四) 以实物形式发生。


疑问十


企业购买劳保用品的主要目的?


答复:


劳保费所指的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口罩,手套等等,全部都是为了免遭或减轻职业事故伤害而必须具有的装备。


总结:《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需注意:


1、需是合理的支出,若是不合理的支出,如远超过正常消耗量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2、需是实际发生的支出,若未实际发生,仅为预提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3、无扣除比例限制,可全额扣除,但需取得合规的扣除凭证。


二、增值税


劳保费不属于集体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票的情况下,可抵扣进项税。


三、个人所得税


发放给个人的劳保用品,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保用品是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的防护用品,是属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易耗品。不属于个人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为员工发放的工作服,做账时计入劳保费支出,取得专票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 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本文内容参考:郝老师说会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