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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法全文2021(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对象认定的案例)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版)》专题学习(张柳月 供图)


为进一步提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版)》各项规定准确理解和熟练运用能力,增强执法工作的前瞻性,全面推进依法治污,6月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版)》专题学习。


会上,邀请山东宇慧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洪涛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版)》修订要点进行了专题解读。特别是环境执法过程中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决定、设定权限、行刑衔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对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继续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版)》学习与运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全面推进依法治污,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通讯员 张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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