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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建设银行开户名称(平原建设银行开户行名称)


邢台公安发布在“创净土”秋治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破的四起典型案件↓↓↓


邢台市公安局成功打掉周某学涉恶犯罪团伙涉案资金超4亿元


近日,邢台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周某学涉恶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4名,收缴钢珠枪1支、砍刀1把,扣押车辆7部,冻结账号32个,涉案资金4亿余元。


2018年4月28日,邢台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沙河市周某学等人涉嫌黑恶犯罪。邢台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异地用警,指定平乡县公安局负责侦办该案,并从市局刑警支队、经侦支队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参与该案调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专案组首先对举报材料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调查走访了举报人、受害人及相关知情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判分析,对所举报线索一一进行了调查核实。5月7日,专案组对周某学(男,36岁,沙河市人)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立案调查。


经查,2012年以来,周某学、石某方(男,47岁,邢台市桥西区人)、杨某敏(女,44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代石某方在公司挂名)等先后注册成立邢台汇融投资有限公司和沙河市宏锦行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雇佣石某娥(女,56岁,沙河市人)、李某桃(女,46岁,沙河市人)、胡某强(男,34岁,沙河市人)等人,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亿余元,并将非法吸收来的存款高利放贷给企业和个人,获取巨额利润。


在公司经营期间,周某学以月工资5000元或日工资100元雇佣侯某社(男,48岁,沙河市褡裢村人)、马某扬(男,30岁,沙河市人)、任某蜀(男,32岁,沙河市人)等社会闲散人员负责为其公司催收贷款,侯某社等人根据周某学授意,采取跟踪、滋扰、堵门、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方式为公司讨债。


据查,2015年7月,沙河市任某从周某学处借款50万元,到期任某无法偿还本息。2017年9月15日,周某学、侯某社、王某波(男,42岁,沙河市人)3人采取威胁方式,让任某重新签订了一份139万元的借款合同,该合同期限为一个月,至10月10日,合同还未到期,周某学指使侯某社、王某波等人强行将任某公司内的员工赶走,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在占领任某公司后,又强行提高任某公司场地租户房租。2015年9月1日,杨某从周某学公司贷款200万元,2016年1月杨某未能按期还贷,周某学安排胡某强等人在杨某家中吃、住十余天,并采取跟踪滋扰、大喇叭喊话等方式逼债,迫使杨某低价出售车辆等财物还债。经深入调查,已查实该团伙先后对7名贷款人进行威胁、恐吓、寻衅滋事。


同时查明,2015年12月,周某学、石某娥、马某波(男,43岁,沙河市人)还利用虚假的经营场所、公司手续等从某商业银行骗取15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非法经营活动。


2018年6月8日,专案组组织20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对方该团伙进行了集中收网,周某学、石某娥、王某波、李某桃和胡某强被抓获归案。经进一步工作,办案民警先后在邢台、石家庄、西安等地将石某方、杨某敏、马某波、侯某社、马某扬、任某蜀等人抓获。


目前,周某学、石某方、侯某社等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执行逮捕,马某扬、任某蜀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杨某敏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成功打掉吴某强“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


近日,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吴某强“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主要团伙成员吴某强(男,34岁,黑龙江鸡东县人)、王某东(男,22岁,黑龙江省鸡东县人)和郑某(男,27岁,吉林省长岭县人)被抓获归案,缴获作案工具弹弓、钢珠、棒球棒以及近万份贷款广告卡,查获借款抵押合同32份,被扣押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30余个,案件涉及邢台、邯郸10个区县,涉案金额30余万元。


2018年4月25日,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接李村派出所转交线索:辖区西户村村民闫某家大门被喷油漆,该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 2017年12月份,西户村村民闫某因结婚急需用钱,遂从网上找到一家中介贷款,该中介讲他们贷款利息比较低,但要等家访后才能放货,闫某就与对方约定贷款2万元。很快,吴某强等人将钱送至西户村闫某家中,待签订完借款协议后,吴某强立即推翻了之前月息20%的约定,改为月息80%,且称协议已签订,不贷不但拿不到本金,还要起诉闫某,闫某被迫接受。吴某强将第一周4000元利息扣除后,交给闫某16000元钱,吴某强要求闫某到月底再还利息12000元。


此后,吴某强肆意认定闫某违约,威胁恐吓闫某还钱,闫某相继还给吴某强38000元后,吴某强称再还款30000元后贷款才算还清,致使闫某两个多月不敢回家,闫某父母也不敢出门。期间,吴某强威胁闫某称不还钱就将闫某哥哥的孩子抱走,让他拿钱赎人,吴某强等人还在闫某和闫某哥哥家门上用油漆喷字,夜晚使用弹弓钢珠将受害人闫某家中窗户玻璃全部打碎,气焰十分嚣张。闫某感到吴某强等人已严重威胁到他和家人人身财产安全,于是选择报警。


案情上报后,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由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并抽调多个刑警中队精干警力展开案件侦办工作。


经深入调查取证,4月28日,专案组民警在沙河市温泉街十字路口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强、王某东和郑某一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强、王某东、郑某对诈骗、敲诈勒索闫某并多次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深挖,查明该团伙累计作案9起,涉案30余万元。


目前,吴某强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邢台市破获一起省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近日,邢台市宁晋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省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作案pos机1部、苹果电脑2部、手机19部、银行信用卡“四件套”30余套,银行卡100多张,以及非法获取的公民户籍、手机号码、银行开户及住宿等敏感信息2000余条。据查,该团伙非法出售银行信用卡四件套30余套,非法获利3万余元。


2018年6月,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发现,有网民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及银行信用卡信息,并公开售卖。


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侦查发现,张某帅(男,26岁,宁晋县人)、李某朋(男,25岁,宁晋县人)、曹某(女,25岁,宁晋县人,系张某帅妻子)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发布广告信息,大肆诱骗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及相关银行信用卡信息,以低价购入,高价卖出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邢台市公安局随即指定宁晋县公安局立案侦办该案。


为在最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多次对该案进行深挖扩线。侦查期间,办案民警多次赴石家庄市区、石家庄藁城、隆尧县等地,调查了解相关案情。据查,张某帅等人已成功卖出银行信用卡“四件套”30余套,非法获得3万元,


2018年6月8日,办案民警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帅抓获;6月12日、7月11日,办案民警又分别在宁晋县、石家庄裕华区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朋抓获。经审讯,张某帅等3 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该团伙出售大量银行信用卡造成公民信息泄露,社会影响恶劣,7月13日,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省督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帅、李某朋已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跨省攀爬阳台盗窃吸贩毒犯罪团伙


近日,邢台市公安局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打掉一跨省攀爬阳台入室盗窃、吸贩毒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8名,破获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案40余起,查获疑似海洛因毒品4.21克。


今年7月份以来,邢台市隆尧县某小区接连发生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案。鉴于案情重大,邢台市局刑警支队联合隆尧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在邢台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对盗窃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提取并固定了大量证据。同时,围绕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路线,对其活动轨迹展开摸排。


经过一个多月的细致摸排和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研判,一个以阿西某布(男,20岁,四川省喜德县人)为首的攀爬阳台入室盗窃犯罪团伙浮出水面。通过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找到该团伙成员位于市开发区某厂的居住点,同时还查明该团伙成员在沧州任丘、廊坊大城等地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9月18日夜,邢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隆尧县公安局组织60余名警力,分赴市开发区、沧州任丘和廊坊大城等地组织收网。经过两昼夜的连续奋战,将犯罪嫌疑人阿西某布、日火某呷(男,41岁,四川省西昌市人)等18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阿西某布交待了自2018年以来,伙同阿西某古(在逃)等人在邢台、邯郸、沧州、石家庄、北京、天津等地攀爬阳台入户盗窃作案40余起,并在市开发区贩卖海洛因给阿西某坡(男,29岁,四川省喜德县人)等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日火某呷供述其自2018年8月份以来贩卖给杨某(男,28岁,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阿西车某(女,32岁,四川省昭觉县人)等人海洛因18克的犯罪事实。


目前,阿西某布等3名主要团伙成员被执行逮捕,其他15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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