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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商企业查询信息系统(广西工商注册查询系统)

已于3年前落马的梅州市委原副书记叶胜坤受贿细节近日获披露。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叶胜坤受贿、贪污案起诉书》显示,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7年间,叶胜坤利用担任梅州市财政局局长、梅州市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提供相应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0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叶胜坤,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广东兴宁人,曾任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等职,2017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1月,叶胜坤被双开。广东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叶胜坤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长期使用私企老板提供的高级轿车;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伙同他人低价处置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犯罪;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前述起诉书显示,2018年6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叶胜坤涉嫌贪污、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叶胜坤的受贿犯罪事实有6项,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20.985万元、港币738万元,总计约人民币3900余万元。


其中检方指控,2000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叶胜坤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深圳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某请托,帮助其所持有及控制的多个公司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并为其在兴宁市开发的项目提供帮助。叶胜坤收受曾某所送的价值共计2242.375万元的财物,具体包括深圳市福田区港中旅花园一套住房、一辆丰田锐志轿车以及所谓“借款”(至案发时未归还)1000万元等。


此外,叶胜坤还曾接受广东某公司董事长叶某请托,为其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帮助,使叶某取得小额贷款公司名额并违规成立华雨小额贷款有公司。2005年至2015年,叶胜坤多次收受叶某所送现金合计人民币357万、港币67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包括叶胜坤在内,已有多位曾在梅州任职的官员被查。


中国经济网此前报道,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1月20日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梅州市第六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目前,上述11人常委班子已有6人落马、1人自缢身亡。


其中,原任梅州市委书记李嘉2012年2月调任珠海市委书记,同年5月跻身广东省委常委,2016年3月通报被查,2018年1月一审获刑13年。


朱泽君曾与李嘉“搭班”担任梅州市长,2012年2月“接棒”出任梅州市委书记,2014年9月调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8月通报被查。


黄伟闻曾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11月调任广东省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18年4月通报被查。


李纯德曾任梅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4年8月不再担任前述职务,同年12月通报被查。广东省纪委决定给予李纯德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周章新曾任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6年6月通报被查。


此外,周章新的前任、同样担任过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林碧红也于2016年2月通报被查。2018年7月,林碧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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