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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挂名法人代表的下场)






其实公司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人代表三者并不一样!大家之所以经常将三者进行混淆,主要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简称习惯造成。“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它们三者之前到底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所以法人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且根据法律法规衍生出来的概念,因为这种组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有独立的人格权,所以将其虚拟成一个“人”。




简单来说,法人其实是一个组织,比如我们所说的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等,就是最常见的法人。




而依照法律法规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就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比如说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但一个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




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时,就需要确定法定代表人了。法定代表人经工商局审批后,不得随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其实就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所以大家在跟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除了盖公章,最好还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就算没盖公章,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是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公司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简单来说即公司委派外出办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




法人代表不是固定的,可以是A,也可以是B,这个要取决于法人的授权,同时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人代表一般拿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里面写明授权范围、时间,并盖有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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