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的概念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纪要的特点
(一)高度还原。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真实记载会议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二)重点突出。会议纪要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
(三)注意称谓。会议纪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比如“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特殊称谓。
纪要的分类
(一)指示性纪要。就某一较大范围或重要的工作会议所整理的纪要。既包含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意见,又有对某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各种思想认识的统一,还有对今后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通知性纪要。用来宣布会议决定事项的纪要,是党委(党组)开会决定问题后使用的传达会议决定事项的纪要,也叫办公会议纪要。
纪要的写法
(一)纪要的结构
1.标题。标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会议名称加纪要,第二种是召开会议的机关 内容 纪要。
2.正文。会议概况 会议基本精神、结尾三部分组成。
3.结尾。提出希望、号召或交代会议的有关事项。
(二)纪要的要点
1.突出中心。一次工作会议,涉及的问题很多。在写纪要时,必须明确宗旨,即会议所集中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形成纪要的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既想 “抱西瓜”又想“拣芝麻”,要肯于舍“芝麻”,抱“西瓜”。
3.忠实会议。会议记录必须依据会议的实际内容,不能随心所欲地增减或更改内容,不能添枝加叶。如要增改,需请示参会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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