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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用户名填什么(国家税务局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用户名)


业务描述


功能说明


纳税人可通浙江省过网上税务局该功能实现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系统根据一定的条件自动检测判断纳税人的办理情形,包括即办、“承诺”制容缺办理、一般注销、不予注销。


操作说明


一、选择事项


路径:【网上税务局】—【税务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一照一码清税申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在线办理】







二、条件检测


点击办理之后,系统自动进行监控校验,检测过程中不要关闭界面,耐心等待检测结果。



总局




三、办什么理情形


情形国家一:即办注销


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您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即办注销申请。”如下图所示:







2.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用户”,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国家税下待税务人员受理导入后可直接总局注销并电子返回相应文书,如下图所示:







(4)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情形二:“承诺什么”制容缺办理


签署承诺浙江省书—打印—国家税表单填写—上传承诺书、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不签署承诺书—表单填写—用户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承诺书需要打印签署之后再拍照或扫描上传。承诺书如下:







2.签署承诺书


(1) 点击“签订”按钮,网上跳转至承诺书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机后直接打印或文件另存为。如下图:







(2)按要求签署纸质承诺书,并通过拍照或扫描的方式在注销申请页面上传承诺书。若需要重新选择签订或查看打印或选择承诺,点击注销申请界面的“承诺书”按钮。







(3)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送),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4)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填下图所示税务局:







(5)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容缺受理,待税网上务人员受理后返回相应文书,提示如下图所示:







(6)进入【办税进度】模块查询下载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3.不签署承诺书


(1)户名点击承诺书界面的“不签订”按钮,返回注销申请界面。点击“提交”,若需要重新选择税务局签订,点击“承诺书”按钮。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下可进入一般注销,请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一般注销


表单填写—上传附列资料—提交—办税进度—文书打印


1.检测结果——您不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确定进入一般注销申请。提示如下:







2.注销申请提交


(1)点击“确定”后进入注销申请界面。选择确认注销原因、联系人信息,上传附列资料(选择报国家送),点击“填提交”,如下图所示:







(2)系统跳出免责条款,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3) 提示操作成功,该情形需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办理,可在办税进度查看状态。提示如下图所电子示:户名







情形四:不予注销


检测结果——未办结事项通知书。系统以打开新页面方式告知未办结事项,纳税人需要处理之后才可申请。通知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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