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元旦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
各位忙着年终冲刺的“老板们”,
您把“年报”放在心上了吗?
虽然距离年报报送结束还有一段时间,
虽然你们可能说:明天再报也不迟……
但是!
明天有明天的事,
每天也都应该有每天的计划,
越到最后越是容易“手忙脚乱”……
季度
请听小编劝一句:
年报,还是尽早报的好!
年报相关信息,
还是尽早了解熟悉的好!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送对象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算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17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报送对象!
注意注意!
02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你别看2018年6月30号还很远,
贵人多忘事!
跟你说!很容易就错过时间的!
03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点击“导航”至“浙江”,或直接登录:http://zj.gsxt.gov.cn)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2018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需经登记机关同意可以修改。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年报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上述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到相应管辖市场监管所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怎么效力。但在以前年度中已经使算用电子化方式申报的,2017年度应当继续采用电子化方式申报。3月1日起,也可使用手机下载“浙江政务服务”APP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方式多种多样,
为你们提供最大的方便,
是我们的工作责任!
04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均会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税务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公司制企业需提交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年报年度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可免提交申报),检查通过后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怎么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注意!注意!
企业一个不小心,
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0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企业登录方式)填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同时提交其他电子材料。登记机关接收后,常驻代表机构需要贴花的企业,可持登记证、代表证到登记机关流程办理贴花。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信息不向社会公示。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注意了!
千万要记住上面的重点,
你们跟普通的企业
是不一样的流程!
06其他事项
为提升全区电子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年度报告的真实性,所有企业流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申报年报。首次申领数字证书采用免费发放形式,申领数字证书请登录http://www.icinfo.cn在线办理,也可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及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科申领(江北区胜利堰路268号216室),数字证书服务热线季度:4008884636。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其他注意事项”
请往上面看!
07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地址、联系电话:
区局企业监管科:江北区胜利堰路268号214室 87201121
洪塘所:江北区洪塘街道宁宁波沁路347号洪塘街道公共行政
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税务口 55122633
甬北所:江北区胜利堰路258号甬北所受理大厅 87200667
姚江所: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25号甬江街道公共行政服
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8752779宁波4
庄桥所: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庄桥街道6号楼办事大厅87561348
慈城分局:江北区慈城镇城南东路八号一楼办事大厅87592997
事不宜迟,
早搞定“年报”
早放下“心申报事年报”
快快按照要求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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