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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怎么申请核定征收(2021年湖南征收农田标准3号文件)


一、审核对象


2021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州本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审核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审核方式


线下审核: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类“无差别”受理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线上审核:搜索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切换至湘西州——部门——州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四、审核需提供材料


(一)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2021年度1月、6月、12月的职工工资表、花名册(包括正式职工和已安排就业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支付凭证。


(四)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核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请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站或州残联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六)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逾期未办理将全额计征。逾期未来办理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由税务部门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 0743-8254294 州残联就业服务中心


0743-8225730 州政务中心


附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湘西自治州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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