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88号)、《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监督管理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市各用人单位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斯市审。
一、年审及征缴市场范围
全市年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农垦森工都要参加年审(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网站
2020年8月10日 —— 2020年12月10日
三、审核所需材料
1、残疾在职职工人佳木事档案或经劳动部门监督管理批准的劳动用工合佳木斯同(在编证明或服务协议);
2、残疾人在职职工上年度社会保险缴管理局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年检019年度1月-12月的职工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须为装订在会计凭证账册内的工资原件及复印斯市件监督);
4、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携带二代或三代《中华人监督工商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福利企业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福利企业证书及佳木斯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复印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年审地点
东风区年审地点:
东风区残疾人联合会(光复路育宾巷10号)
联系电话:18724219878
前进区年审地点:
前进区残管理局疾人联合会(前进区政府六楼长安路中段)佳木
联系电话:13351661363
向阳区年审地点:
向阳市场区残疾人联合会(向阳区红旗路报业工商大厦308室)
联系电话:13803667255
郊区年审地点:
郊区残疾人联合会(郊区政府二办一楼111,友谊路275网站号)
联系电话:13803659048
佳木斯市残疾人联合会
佳木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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