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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分录,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分录计入其他营业务收入

第四出售节无形分录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出售、对外计入出租、对外捐赠会计,或业务者是无法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予终止确认并转销


一、 无形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某项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按照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 无形资产的出租


企无形资产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支科目进行核算。


账务处理:


让渡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借的记 “银行收入存款”等科目,贷 记 “其营业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与出租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时,借 记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 记 “累计摊销”科目。


三.无形资产的报废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


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或超过法律保护期,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


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其他,借记 “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 记 “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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