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非货币性职工福利(非货币性职工福利和职工福利费)

小莫于2019年8月入职某市电力系统的一家国有设备维护公司,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6000元。入职时公司人事部还告诉小莫,公司有一项特殊的福利制度,即正式职工的家庭可以每月享受一定的免费电力供应,超过限度之后,还能以低于市场电力价格的标准支付电费。工作几个月之后,小莫就在工资单里发现了相应的扣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是6000元,但工资条里则反映出实际发放的金额需扣除电力价款,这也就意味着小莫每月实际的应发工资都不足6000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