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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独资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自然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个独、合内部伙股权转让不能核定之后,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自从2021年12月31日国税总局发布的那一则公告后开始,相信曾经很多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持自然人股然后核定分红的人,心里都挺不得劲吧?



可就在2021年最后一天,一则独资公告直流程接将这种方式打回了原型,权益性投资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律按照查账征收计征。也就是说正常按照20%缴纳分红税,如果还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来做,只能按照股权转让35%来查账征收了, 更不划算一人了,这自然人条路直接堵死了。


现在,相信没有哪个地合同方敢还对股权转让产生的收益进行核定了吧?以往没有规定,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还好说,现在公司已经有明确规定了,这可不兴开玩笑哦。合同





那现在这些股权转让产生的20%税费,还能怎么解决呢?有,虽然比流程不上以往,但只能说尽量降低。那就是硬缴!


怎么一人个硬缴法呢?通过多独资层架构之后,中间加一个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之类的进去持股,这笔收益正常缴纳20%的分红税。这时候,这笔钱正常缴纳完了,可以得到地方留存部股权转让分的奖励扶持。地方留存所内部得税为40%,其中50%-80%可以对企业进行奖励扶持。


例如,股权收益5000万,分红税就得1000万。缴纳的这1000万,地方留存400万,当中320万可以用于扶持奖励。实际分红税就只有640万了,虽然比不上核定带来的收益,但总比直接全额缴纳好得多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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