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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查账业损失的补偿。查账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企业征收补偿的方式有哪些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方式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企业,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征收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企业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征收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的差价。通过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地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以及土地的置换。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有大量的员工且盈利情况良好,拆迁后,如果自行寻找房屋或者是土地是非常困难的,很可能就会因此没有办法寻找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房屋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就会面临着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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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货币补偿仅仅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没有办法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企业可以要求主管部门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的地方行政机关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的货币补偿。被拆迁的企业就被剥夺了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就将拆迁方,也就是相关部门诉至法院并且胜诉而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的一些案例。


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律师也是分专业的,很多律新办师就只做刑事诉讼企业所得税,不做民事和行政,很多律师就只做民事或者只做融资,只做上市类案件等等。楹庭律师就是主做政企纠纷类包括拆迁、招商引方式资合作当中的一些行政协议的纠纷的,包括关停引起的一些纠纷。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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