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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年终奖个税计提标准(西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11月16日,藏格控股报收25.15元/股。而上述5700万股的起卖价格为19.27元/股,起拍总金额10.98亿元,所拍标的股权为二级市场价格的7.7折,但依旧无人参拍。


最近几年,藏格控股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等问题缠身。2019年9月3日,肖永明因涉嫌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迫卸任藏格控股法定代表人。今年2月,肖永明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在随后被执行逮捕。根据上市公司8月18日公年终奖告,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肖永明采取取保候审。


股价呈烈火烹油之势,藏格控股的实际经营业绩也受到多方关注,而公司前三季度财报中存在诸多“疑点”。


藏格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收入9.97亿元,较第二季度增长4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亿元,较第二季度增长97.92%;扣非净利润3.84亿元,较第二季度增长41.18%。


然而,藏格控股公告的2019年和2020年钾肥业务产销数据显示,其主要产品氯化钾在两年间的生产和销售营业收入分布基本一致,即每年的二、四季度是销售旺季,产销量明显比一、三季度高。原因在于钾肥生产销售具有淡旺季特性,第二、四季度为传统销售旺季。


根据藏格控股在互动平台上披露的数据,藏格控股今年氯化钾前三季度的产量分别为13.29万吨、22.9万吨、32万吨,销量分别为14.27万吨、25.8万吨、27万吨。可以看出,藏格控股今年前三季度氯化钾的产销数量,与往年情况并不相符,三季度淡季比二季度旺季还多。


同时,藏格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公司支付各项税费1.16亿元,相较2021年第二季度单季度的1.31亿元下滑11.45%;作为对比,公司第三季度单季度实现营收9.97亿元,相较第二季度单季度的6.72亿元大幅增长48.36%。一般来说营收和支付税费增(减)幅比例接近,藏格控股反而出现营收大增,税费下滑的情况。


另外,从价格来看,国产氯化钾(国内批发价)今年个税第三季度价格在2800元/吨左右标准浮动,相较第二季度的2550元/吨增长9.年终奖8%;同时根据藏格股份披露数据显示,公司第三季度氯化钾销量为26.68万吨,较第二季度的25.8万吨增长3.4%。氯化钾占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的71%左右。综合来看公司营收增幅在13.5%左右较为个人所得税合理。实际上,公司第三季度营收较第二季度大增48.32%,原因又是什么呢?


藏格控股的非经常性损益损失转回也存在疑点。今年第一季度,公司来自巨龙铜业的非经常损益(包含信用担保损失)就达到了1.44亿元,主要为巨龙铜业预期信用损失转回。半年报显示,藏格控股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包含信用担保损失)为1.50亿元。


一位大型能源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利用子公司进行信用计提担保损失的计提和冲回,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利润进行调解,是“财务洗澡”的典型手段之一。


就上述财务数据所存疑问,李瑞雪回应称,氯化钾价格从年初均价1700-1800元/吨上涨至今,公司三季度利润肯定较二季度利润出现上涨。对公司来说,今年第一季度是产销淡季,二季度开始陆续西藏恢复了正常生产,三季度由于气温升高钾肥下游采购商需求上涨,季度内公司属于销售旺季。实际上,由于下游需求不同,每个季度公司产销量差异也属正常。更重要的是全年公司氯化钾的生产目西藏标个税能不能完成,生产量以及销售量是否真实。



曾因财务造假遭处罚,投资者索赔金额超亿元

财务方面,藏格控股有造假的先例。


2020年4月,证监会重磅发声,将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索菱股份(002766.SZ)、龙力生物(002604.SZ)、东方金钰(600096.SH)、藏格控股四家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遭证监会点名。证监会称藏格控股造假手段隐蔽、复杂,在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对此,藏格控股被顶格罚款60万元,实控人肖永明被罚款90万元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吴卫东被釆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接受处罚的四家公司当中,东方金钰、龙力生物两家公司已退市,索菱股份也被ST,仅剩藏格控股成功保级。


多家股票索赔团队披露的索赔条件显示,藏格控股因虚假陈述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现正在诉讼中,在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6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诉讼方式求偿。


查询藏格控股历史股价图可以看出,2018年4月28日,藏格控股收盘价为16.78元/股,而2019年6月22日,藏格控股的股价已低至7.93元/股,惨遭腰斩,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藏格控股投资者索赔案中,专门的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股票索赔团队众多,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姚国文团队也是其中之一。


姚国文表示,按照上述索赔判例标准结果,在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买入藏格控股股票,并于2019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造成亏损的其他投资者,只要按照同样的法律程序进行索赔,都可以拿到相计提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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