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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税务筹划,税务策划和税务筹划

一、现行有关年金的税收政策:


1、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员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交纳个税。


2、个人缴付的部分,在不超过缴费工资4%的部分,可以从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中扣除。


3、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按月发放的,适用月度税率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至各月,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交税。


4、个人死亡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个人出境定居的一次性领取的,也适用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案例企业的基本情况:


ABC公司为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现在员工约1500人,平均工资为25万元,个税平均扣除额10万元,那人均的个税为<25-10>*20%-1.692=1.308万元,全体员和工为1500*1.308=1962万元,支出的金额太大,员工到手的工资大受影响,企业要求财务部门拿出具体的税筹方案:


财务部门拿出方案为,让企业为员工设立企业年金,要求员工按工资总额的4%交纳个人年金,企业再为员工交付4%,则平均每位员工交纳25*4%=1万元,所有员工为1500万元,加上企业配套的1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为员工未来的收益很好的保障.


每位员工每年交的个税为:策划


<25-10-1>*10%-税务2520=11480元,共交税为13080-企业11480=1600元,全体员工年金可节税为1600*1500=240万元.


三、员工退休后的收益:


假设员工张三交费了20年,个人交付了20万元,假定企业没有配套资金,年金净收益为10万,合计为30万元,按20年领取,则每月领取1250元,适用的个税率为3%,每月应交个税为37.50元,全年为450元,比当时放时少交的筹划1600元,再省1150元,节税的效果明显。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真实发生的实务事,始终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思维,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原则,以全新视角独立分享自已对具体事项、具体领域独有的观察及理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同仁带来另类的思考及启迪,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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