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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6 公司简称:恒银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2.4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2,052.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2,052.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金融自助设备为核心的智慧银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金融智能终端为基础,坚持自主研发,聚焦金融科技和人工智能,通过“智能产品、先进技术、优质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满足客户在智能化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各类个性化需求,协助实现银行、政务、交通、社保等智能化转型,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改善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拓展业务渠道,结合产品创新及线下场景应用优势,赋能新一轮的渠道与技术变革,提升运营科技能力。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政务、社保、医疗、电信运营商等共同组成的市场知名度高、信用状况良好的多层次客户群体,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智能设备的销售数量稳中有增。面对行业变革以及自助设备的巨大市场,秉承“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发扬工匠精神”经营方针,积极实施“四个转变”,不断深化“机器解放人”理念,凭借在金融自助科技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正在创新更多智能化、自助化的场景应用,积极构建“金融 场景”的智慧金融生态圈。公司将科技应用于金融领域的经验,逐步推广到政务、社保、医疗、交通等多个领域,实现转型升级发展,让“机器解放人”事业更具成长性。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于单位价值较高、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通过预测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提前进行备货;对于部分生产过程中普遍适用的通用型材料维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保证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和保持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来制定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商品库存,保证生产的平稳性,充分利用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在充分分解产品生产价值链的基础上,公司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政务、社保、医疗、电信运营商等。上述客户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来遴选自助设备供应商,公司通过技术和价格等综合优势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入围后公司通过良好的产品质量、及时的生产供货、合理的产品价格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赢得客户的采购订单,并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服务模式

公司为各类客户提供设备的物理安装、电子安装、移机、日常维护、巡检、预防性维护、个性化定制开发、软硬件升级、测试技术保障、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跟踪、设备的运行管理、操作和技术培训、新产品宣讲等服务。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特点及市场机会

目前,金融机构面临的市场环境正在发生变化,数字化能力成为金融机构未来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银行机构应以开放银行方式输出金融服务,与产业共同发展升级,共建生活金融场景,构筑金融行业开放数字生态。

数字化改革的第一步是银行网点渠道升级,随着国内银行网点物理渠道逐渐成熟,智能设备凭借其能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助力银行网点业务结构优化、降本增效等优点,实现了大面积覆盖。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1月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在用银行卡发卡数量87.98亿张,环比增长1.62%;联网机具3359.03万台,较上季度末增加27.74万台;ATM机具102.91万台,较上季度末减少2.31万台;全国每万人对应的联网机具数量239.92台,环比增长0.83%;全国每万人对应的ATM数量7.35台,环比下降2.19%。网点智能设备数量超过传统ATM设备总量,银行设备需求多以智能网点设备更替为主。

据统计,目前智能设备整体覆盖率达72.22%,大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网点仍承受较大的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压力,为相关网点采购智能设备或成为释放其成本压力的重要手段。2020年以来在数字化改革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实现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发展的关键。去年以来,在网点渠道方面,国有大行拉开了国产设备的采购大幕,信创在银行市场的破冰已经开始。在国有大行的带动下,信创产业有望在全国的银行系统全面推动。

银行智能化转型不仅局限于智能设备的替换,而是逐步向高效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越来越多的智慧化创新网点涌现出来。银行机构谋求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致力于驱动银行网点服务变革、体验重塑,优化智能运营、降本增效,提供全场景的综合金融服务,以实现“交易智能化”到“场景智慧化”的转变。随着各大银行对于智慧银行的重视与布局,创新网点将在行业大规模推广。

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正在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试点人群也在加速扩容。继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后,数字人民币试点增加了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六个试点测试地区。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正在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试点人群也在加速扩容。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重要引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数字经济的巨大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伴随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升,数字人民币或将走出国门,向跨境业务延伸。由于数字人民币试点铺开对ATM机有升级需求,这一变化将对ATM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2、竞争态势

一是技术快速升级,产品加速迭代,行业进入国产化替代快车道。产品价格及服务保障仍然是银行选择厂商的重要依据,招投标中仍以价格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市场竞争态势依旧激烈。但在国产化替代的过程中,厂商的综合研发水平、多元化服务体系以及多场景拓展能力逐渐被金融机构所重视,也成为未来衡量行业企业的重要标杆。

二是客户需求在变化中发展。银行以打造智慧型营业网点为目标,在感知、视觉与交互体验等方面呈现新的产品需求,智能服务、数字显示、互动营销类产品需求旺盛。传统金融智能设备提供商因非现支付的冲击,大部分在积极谋求转型。随着银行柜员职责从柜面业务办理转向厅堂营销,复杂柜面零售业务及简单对公业务将成为银行下一阶段柜面业务自助化迁移的重点,如个人存单票据类业务、对公开户业务的自助化办理等。

三是银行智能化转型不仅局限于智能设备的布放,而是逐步向高效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智慧化创新网点涌现出来。当前,银行机构谋求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致力于驱动银行网点服务变革、体验重塑,优化智能运营、降本增效,提供全场景的综合金融服务,以实现“交易智能化”到“场景智慧化”的转变。

四是银行机构将以开放银行视角输出金融产品服务,在多个领域积极探索,打造多样化生活金融类场景,建立跨界融合的生态圈。银行数字化转型仍旧任重而道远。围绕金融机构的科技体系将会与之形成生态共同体,为银行提供强有力的赋能支撑,助力银行打造全用户渗透、全市场对接、全业务联动的生态体系。

五是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正在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四大行首先开始进行DC/EP钱包内测,采用独立的央行数字钱包APP模式,农行、中行、建行及工行数字钱包APP界面陆续曝光。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快数字货币试点运营步伐,积极备战数字货币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374.32万元,同比下降9.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3.2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总资产256,793.61万元,同比下降5.2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恒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恒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孙公司北京灜润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恒银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北京灜润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审计报告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审计报告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传真、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传真:022-24828899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江浩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滕飞先生、江斐然先生,独立董事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总裁滕飞先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2.4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2,052.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2,05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公司确认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3,356,259.72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滕飞先生兼任公司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张云峰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常务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内容,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龙云先生召集并通过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营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356,259.72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56,259.7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356,259.7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其他应收款

根据上述标准,2020年公司补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2,503,820.82元,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3,227,874.29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724,053.47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2020年公司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52,438.90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和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78.0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508.23万元。

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545.6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6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386.3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4,076.56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下转D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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