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扣除现在可以填报了!

手机个税App上可以填报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了。

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及政策规定:填报后在2019年度预扣预缴阶段不享受扣除,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个税税款多退少补。自然人填报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提交成功后,数据会直接提交到税务系统数据库,因此提交时不会出现本人任职单位选项。请选择年度自行申报。

扣除方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时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 扣除。

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申报操作

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2. 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税人的关系: 可选择“本人”“配偶”“子女”; 据实录入医疗费用总金额; 据实填写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完成填写后,点击【提交】。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扣除了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