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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税费申报 简并税费申报对企业纳税申报的影响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更正申报/作废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影响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合并申报后应如何申报?


纳税人在申报前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采集财产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即可。


提醒:《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包含一张主表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一张附表即《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申报时选择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申报错误,怎么办?


①更正申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身份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提醒:更正申报前请修改原财产行为税税源信息)


②作废申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身份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具体操作详见下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1.申报更正



申报更正路径: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身份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对



进入“申报更正”页面后,选择申报表类型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系统则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点击具体申报记录右侧的【更正申报】按钮,进入更正页面。(提醒:所属期起止应是合并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而不是单税种的所属期。)



勾选需要更正的税种,点击【下一步】按钮。(提醒:当勾选一个税种时,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



进入更正申报界面,点击【更新税源】获取最新的税源信息,系统自动将申报数据带入申报表。(提醒:前置条件为原税源采集已进行修改,可点击更正申报界面右上角的【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行修改)



点击【申报】按钮。



出现回执页即更正成功。




2.申报作废



申报作废路径:登录广东省电子申报税务局(企业身份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点击进入申报作废功能,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所属报的期起止应是合并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而不是单税种的所属期。点击【查询】,系统则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点击具体申报右侧的【申报作废】按钮,进入作简并废页面。



根据实际情税费况勾选需要作废申报的税种,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按钮。(提醒: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申报作废。作废税源信息前,需先作废申报。)



系统提示作废成功。


提醒:如需再次申报已经作废的税种,在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一张申报表上同时申报的多个税种之间不会互相影响。)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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