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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基本工资(辽宁国税局公务员工资多少)

导读:

2021年11月8日,辽宁省人社厅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明确了2021年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哪些人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哪些影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以后,如何补缴,补缴金额是多少?以上事关参保人员缴费成本以及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等问题,今天一次给你讲清楚!



一、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哪些变化?

辽宁省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8508元,月平均工资为5709元,调整以后:全口径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均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1.全口径平均工资:2020年执行的是2019年的全口径平均工资,为5238元/月;2021年执行的是2020年的全口径平均工资,为5709元/月;此次调整以后,上涨了471元/月。


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上一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倍。2020年为15714元/月;2021年为17127元/月;此次调整以后,上涨了1413元/月。


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20年度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下限(其中: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按4801元的60%作为下限),为3142.8元/月;2021年度是按照2019年和2020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算数平均值,作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即:(5238 5709)/2=3284。



二、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后,哪些人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公布的文件,自2021年11月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由于2021年1月至10月,缴费基数一直是按照2020年的上下限标准确定。


因此,对于以下3类人员,需要重新排查、核定缴费基数。


1.原申报月缴费工资低于下限3284元的单位职工,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2.原申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限17127元的单位职工,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3.已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缴费档次(下限)缴费的、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不参与缴费基数调整,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1.原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在3284元至17127元之间的单位职工;


2.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业务的参保人员。


三、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后,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哪些影响?

1.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参保的群体:缴费成本发生哪些变化?



(1)企业缴费成本(16%):2020年为2514.24元/月,2021年为2740.32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226.08元/月。如果企业里有一直按照上限标准缴纳社保的群体,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企业部分养老保险费用金额:226.08*10=2260.8元。


(2)职工缴费成本(8%):2020年为1257.12元/月,2021年为1370.16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113.04元/月。如果企业里有一直按照上限标准缴纳社保的群体,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职工部分养老保险费用金额:113.04*10=1130.4元。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本(20%):2020年为3142.8元/月,2021年为3425.4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282.6元/月。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按照上限标准缴纳社保,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金额:282.6*10=2826元。


2.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保的群体:缴费成本发生哪些变化?



(1)企业缴费成本(16%):2020年为502.85元/月,2021年为525.44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22.59元/月。如果企业里有一直按照下限标准缴纳社保的群体,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企业部分养老保险费用金额:22.59*10=225.9元。


(2)职工缴费成本(8%):2020年为251.42元/月,2021年为262.72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11.3元/月。如果企业里有一直按照下限标准缴纳社保的群体,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职工部分养老保险费用金额:11.3*10=113元。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成本(20%):2020年为628.56元/月,2021年为656.8元/月。调整以后,企业缴费成本增加了28.24元/月。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按照下限标准缴纳社保,需要补缴2021年1-10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金额:28.24*10=282.4元。


写在最后:

1.辽宁省2020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5709元,自2021年11月起执行新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2.原申报月缴费工资低于下限3284元的单位职工、高于上限17127元的单位职工,已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缴费档次(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及时补缴2021年1-10月的养老保险费用。


3.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成本提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资金压力不大,建议依然选择按照60%档次参保缴费。如果按照2021年的最低档缴费,相当于按照57%的档次缴费。大家千万不要小瞧了这3%,将直接影响退休时缴费指数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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