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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天津海关为天津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研发中心等单位办理了价值7.29亿美元的科研设备、仪器的进口减免税手续,累计免征税款8.44亿元。“十四五”期间,我国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享惠单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等七类单位主体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地市级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党校等其他七类单位主体。此外,申请免税范围更加灵活,在特定时间段内企业还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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