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健身房的收入算提供劳务收入吗(健身房工资占营业收入比例)




如何度过漫长暑假,有学生计划外出旅游,也有学生想趁着这个时间锻炼自己,做做兼职。昨(20)日,晚报记者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了解到,近段时间,接到了不少学生兼职后拿不到工资的投诉,暑假兼职为何难拿工资?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案例 学生兼职一个月没拿到工资


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15 日,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接到了巴城市民小苟的来电,小苟称,他利用暑假时间在巴城体育馆附近一健身房做兼职,一个月工作期满后没有拿到工资。直到 8 月 10 多号准备辞职时,一个多月的工资仍未发放 。“ 拖 欠 的 工 资 大 概 有1500 元,还有不少兼职的学生也没拿到工资。”小苟称,希望有关部门能帮他要到工资。


市民李先生的女儿暑期也在该健身房兼职, “当初约定工资为每月 2000元底薪,外加业务提成。”李先生说,如今,孩子马上要去外地上大学了,约定的工资没有拿到。李先生说,这是女儿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却提前感受到了负能量的一面,难免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据了解,当天,市人社局 针 对 该 投 诉 进 行 了 回复,表示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中。昨日,晚报记者联系小苟时,他称,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已拿到兼职工资。


约定月薪1500元加提成


月末老板发了675元


学生小周暑假在后河桥附近一家居店做销售, “7月 3 日上班,店老板告知,工资为 1500 元底薪加上部分提成,7月30日结算当月工资时,只发了 675 元,还将提成扣了。”7月31日,小周拨打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了投诉,认为该店克扣员工工资。


高一学生小陈利用暑假在网上联系了巴城一家装修公司,在公司里跑业务,人事主管告诉小陈,每天的工作就是跑楼盘和给客户打电话,并承诺会发电话卡,月薪为底薪800元加提成。进入公司后,却被告知暑假工不发电话卡,话费自己给,一个月后小陈领到了400元工资。为此,小陈通过市长信箱进行了投诉。


针对小周的投诉,7 月31 日,巴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帮小周讨到了工资。目前,市人社局已接到了小陈的投诉。


部门 假期工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通过行政协调或诉讼处理


学生暑期兼职,难拿工资,该怎么办?巴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毅介绍,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由于学生身份特殊,暑期打工与用人单位只是形成暂时的劳务关系,实际并没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因此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不是劳动关系。《意见》同时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张毅介绍,暑期兼职的学生较多,反映投诉的学生兼职工资问题也较多,大多数暑期兼职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不能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诉。 “在这种情况下,监察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协调处理,劝导纠正用人单位的行为,来帮助其履行约定的薪资待遇等。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


建议 多考察多咨询多鉴别


最好签订劳务合同


张毅介绍,学生暑期兼职容易出现三方面问题,一是口头约定薪资待遇最终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二是因兼职工作的质量等引发工作上的争议以及所带来的薪资上的争议,三是因为工作时间而产生的纠纷。


张 毅 建 议 ,学 生 找 兼职,为确保合法权益,首先要多考察用人单位,或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此来选择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其次,要仔细鉴别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以防遇上欺诈或违法行为,仔细鉴别网络上的招聘信息。第三,要保存好用工证据,如考勤表、业务轨迹等,以防在遇到劳务纠纷时,能提供出证据。此外,虽是短期兼职,也要尽量签订劳务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试用期内


一方不满意可解除合同


高中毕业生小奥在巴城老城一通讯店找到兼职工作,双方约定上班1 个月,工资 800 元底薪加提成, “工作了17天,就让我不用来上班,也没有说理由,发了 400 元,说是试用期工资。”小奥称,“说好了干满一个月,结果半个多月就被辞,提前没有说有试用期,这样合理吗?”


对于小奥的情况,巴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双方有一方不满意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不符合用人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等, “经过调查,店家因人员过多,辞退了小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16岁以下学生


不能进行假期兼职


在关于暑期兼职的投诉中,有人投诉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究竟什么算童工?张毅介绍,雇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雇用童工,16 周岁至 18 周岁属于未成年工,法律并未禁止使用未成年工,但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有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其中包括社会实践和暑期兼职。”张毅介绍,劳动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童工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一些小作坊、餐馆、超市、汽修厂等,市民如遇到使用童工的情况可进行举报投诉,对发现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