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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谨慎性原则(审慎性条件对商业银行的设立意义如何)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2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各方商定,将对关联参股公司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新增股东,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速易充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国瑞华科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海南与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将认缴出资1890万元、660万元、950万元以及500万元。本次增资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辉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批准,华体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8.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88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0.6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9.35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二、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内该等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暂时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暂时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华体科技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使用不超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8日发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国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迟慧丽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拟向关联参股公司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体”)增资人民币66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华体20%的股权。


● 截止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参股公司安徽华体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 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参股公司安徽华体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资金需要,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安徽华体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660万元,速易充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易充”)、国瑞华科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华科”)和海南与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与君投资”)增资1890万元、950万元以及5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华体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公司持有安徽华体20%的股权,速易充持有安徽华体51%的股权,国瑞华科持有安徽华体19%的股权,与君投资持有安徽华体1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安徽华体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辉先生为安徽华体董事;公司监事迟慧丽女士为安徽华体监事;因此安徽华体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66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参股公司安徽华体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安徽华体成立于2022年3月17日,截至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除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辉先生为安徽华体董事,公司监事迟慧丽女士为安徽华体监事外,公司与安徽华体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安徽华体的股权,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安徽华体增资人民币66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华体20%的股权。


(一)增资前股权比例


公司于2022年3月与速易充共同出资设立了安徽华体。


(二)增资后股权比例


经各方商定,将对安徽华体进行增资及新增股东,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速易充、公司、国瑞华科和与君投资本次将认缴出资1890万元、660万元、950万元以及500万元。


(三)权属情况


安徽华体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本次向安徽华体增资,增资方式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价格为1元/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华体未来主要从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目前暂未开展具体业务),增资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综合考量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资源。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本次增资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辉回避了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迟慧丽回避了表决,其余2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董事张辉先生为关联董事、监事迟慧丽女士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 相关风险提示


交易各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 备查文件


(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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