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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税务局电话咨询热线(南充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电话)

药店。


市民反映 买药索发票药店称无发票


5月24日,南充市民廖先生在大南街的一家药店购买了300多元的感冒药物。本想开张发票,但是对方却称发票用完了,只给了张小票。“买药要发票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要张发票怎么这么难呢。”廖先生说,药店称南充市的大部分药店都没有发票。“小票上写着该药店的名称、药品名称、日期和收款金额,并没有该药店的盖章等凭证。


据了解,根据国家《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有义务在销售药品时向顾客开具销售凭证,在凭证上载明所售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等内容,并对所销售药品的上述信息留存备份,以备检查。零售企业经营兴奋类药品的,更要严格执行兴奋剂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具规范的销售凭证,认真做好销售记录,同时提供详细准确的药学咨询服务工作,以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药店回应 顾客有要求才会开发票


少开发票是否会少纳税?对此,该工作人员称纳税主要和药店的销售额有关,和发票开具的金额多少并无太大关系。


只拿小票或者收据对于消费者有无影响?南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到药店买药遇上质量问题,部分手写的收据没有手印或者是药店的盖章,不能作为有效的维权证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开发票、出售假药、过期药品的不法行为,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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