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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宿迁(江苏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


  申请材料:


  1、宿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各企业申报材料应在5月20日前上报至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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