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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新能源企业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12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50批)》。根据目录显示,包含AITO问界M5、宝马i4、比亚迪驱逐舰05、Jeep指南者(询底价|查参配)4xe等51款纯电动乘用车以及27款客车、32款货车、73款专用车型入围。


以下为工信部公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 年第 17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1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 年第 1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1 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 年第 12 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批)予以公告。(编译:太平洋汽车网 柳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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