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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食品加工(我国食品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录框架及有关说明


本《目录》框架包括汽车产业、机械产业、电子信息、冶金工业、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产业、食品工业、生物医药、造纸与木材加工、纺织服装与皮革、电力、民爆产业、烟花爆竹产业等14行业,每个行业从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禁止类5个方面,结合产业实际情况,用中观的语言表述。


关于五大类方向的考虑。鼓励类,从全产业链角度考虑,针对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短板、弱项或急需解决的瓶颈,提出发展方向,如汽车产业重点是新能源汽车、三电、汽车芯片等。限制类,是针对新的项目(经过批准的可以建设),包括限制新建项目、新增产能,还包括提出限制区域,如限制钢铁新增产能(按照国家产能置换政策执行)。改造类,针对现有的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淘汰类,针对现有部分企业淘汰落后(老旧)工艺、技术、设备等。禁止类,是针对新的项目,完全不允许新建,包括新建项目、新增产能,如利用海外铝土矿建设的沿海氧化铝新建项目。


关于与国家目录的衔接。鼓励类产业原则上只列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之外,符合广西实际、迫切需要的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限制和淘汰类原则上与国家目录不重复,并严于国家的要求。所列鼓励类产业被国家后续发布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列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或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调整后明确限制的,从其规定,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对未列举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目录》先后三次征求各设区市及自治区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根据4月28日专题会议精神,起草组重新起草了《目录》,并再次征求各设区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4条,采纳12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涉及建材产业限制类中的碳酸钙区域布局和禁止类中的平板玻璃区域布局。对未采纳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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