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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业务招待费定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3步法”


应税收入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计提基数的关系表“3做2不做”:


(1)可以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营业收入(包括:①主营业务收入、②其他业务收入、③视同销售收入


(2)不作为计算费用扣除基数的收入:⑴营业外收入、⑵投资收益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收益),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如何扣除?


房地产企业在广宣没有特殊规定,与一般企业一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费用)


(1)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无年限)。


(2)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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