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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如今,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返乡创业,许多人也在乡村找到了实现梦想的路径。人才资源回乡、社会资本下乡,正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还有各种奖励和减免?安排!


各地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实施细则


不管你是想返乡创业,


还是正在创业的路上,


这些信息不可错过!




河北

  


1、强化政策扶持,鼓励返乡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场地租赁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创“互联网 返乡入乡创业企业 信贷”新路径,推广“政府 银行 保险”融资模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2、积极开展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分类、分阶段开展返乡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下乡直通车、农民夜校、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推动城乡共建共享。建立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力争5-10年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拓展到全省所有县、市、区。




3、拓宽引才渠道,加强人才支撑


  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以乡情亲情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回乡创业,按规定为返乡创业人才及其家庭提供配套公共服务。





宁夏



  银川市围绕重点产业,近日出台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选补助、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支持、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评选奖励等3个方案,深挖引才育才潜能,激发产业发展动能。




1、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与培养基地


  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最高可补助50万元。根据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营业收入、纳税及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分三类给予项目补助。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最高可获50万元支持。




2、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


对引才机构和个人采取积分制评选,并按照100分及以上、80分至99分、60分至79分、30分至59分4个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柔性引进人才分ABCDE五类进行引进,每名人才分别给予20分、15分、10分、5分、2分的积分奖励,行业高技能人才、高级社工人才、高级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用型人才积1分。获得补助支持的优秀返乡人才、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引领、“人才小高地”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双创”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培养等“五大人才工程”,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安徽



  为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支持和促进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创业,需要强化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基础保障、创业服务和人才支撑。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按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设备补助、厂房补助,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2、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3、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返乡创业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奖励。对返乡创业企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000—3000元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青海



1、鼓励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发放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补贴。


  给予创业一次性奖励。对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区合作社。对于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实际缴费的7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给予不超过2年70%的社会保险补贴




2、支持返乡入乡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给予社保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电商企业,下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同期限内给予就业困难人员不超过5年的社保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合同期限内给予大中专毕业生不超过4年的社保补贴。


  发放一次性奖励。对各类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每吸纳一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每个经营主体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福建



1、培育创业创新主体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合作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各1000个。完善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服务功能, 促进女学生等青年群体返乡创业。




2、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 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以劳务输出规模较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意愿较强、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对成熟的县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结合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每年评选十个农村创新创业明星,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




3、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改善金融服务。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优先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返乡下乡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参与林竹、林下经济等涉林产业创业创新工作,对符合省级财政林竹和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的,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重庆



预计到2025年,重庆将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县),打造40—5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实现除主城区外所有区县全覆盖。全市返乡入乡创业市场主体达到40万户,累计带动城乡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180万人左右。




1、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营商环境


积极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的发展环境,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有针对性指导区县、开放平台和产业园区制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西洽会、智博会等投资促进活动,采取“走出去”举办招商推介会与“请进来”组织投资对接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投资环境推介和项目对接,积极招引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




2、降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成本


对入驻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各地可对厂房租金、卫生费、管理费等给予一定额度减免。


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稳岗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新增创业、服务就业的设定考核指标给予奖补。




3、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空间


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拓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针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先行先试。





陕西



1、优化创业服务


在陕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网,为创业者提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鼓励有意愿的返乡人员创办企业。


将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人社核心业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人社业务网上全覆盖。扩大“陕西人社APP”等掌上服务业务覆盖面,实现随时随地信息可查、证明可开、业务可办。做好本地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平台的对接,支持人社业务跨地区办理。




2、实施税费减免


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探索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落户政策,做好返乡入乡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落户工作。


全面加快社保卡发放,到2020年底全省持卡人不低于3470万,力争覆盖人口的90%。全力推进社保卡应用,逐步实现就业创业证兼容。充分发挥社保卡金融功能,实现各类就业创业资金统一发放、高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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