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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相关税金放行(海关放行和进口海关放行)



与此同时,昨日,又传出“税款超过10万的报关单,会转保证金做放行”的通知,已有外贸人与官方确认为真实消息。通知中表示:超10万的单证将会直接进去审单中心磋商,由审单中心以保证金形式审结,再发联系单到现场海关,通知企业缴纳保证金后才放行。


▼已有外贸人咨询了海关12360,该消息并非谣传,全国都在弄



1 深圳已有相关机构就此事召开座谈会



深圳已有相关机构就此事召开交流座谈会,邀请企业负责人座谈分析“海关查验异常处理系统”将对企业所带来的影响,共同探讨应对策略。


2 海关查验异常处置系统浅析


首先,全国口岸启用海关总署的查验异常处理新系统是今年开始实施的,并且已经覆盖到了全国的所有海关口岸,其目的是查验进出口货物与报关资料的数据统一。


其次,查验异常处置系统是属于海关系统-金关二期当中的一个子系统。实际上,金关二期的系统也是2018年2月8日才竣工验收的,这一个基于大数据智能化的系统被称为中国海关的“智慧大脑”。


然后我们再回到本文开头所说的在朋友圈转发的信息,作为一个大数据组建的智能化系统,不会是简单的根据管理相对人进行了两次删改单操作,而机械化的触发处理机制,必定是一个综合多维数据来运行的“大脑”。


所以,因海关查验而产生的删改单行为,系统必定会纳入进企业信用分的评判规则,对本身信用分数较低,且进行了某些异常操作的管理相对人,会触发系统的处理机制,自动移送至“两简案件”立案岗位进行对应的行政处罚。


简而言之,作为一个大数据组建的智能化系统,理应不会因为单一原因的删改单次数来决定是否处罚相应惩罚机制,最终的决策判断必定会参考企业的信用分数,从而最终做出决断。


正是因为海关系统“金关二期”的存在,近期有传闻说货代和报关行不能再使用虚拟的提单收发货人报关了,会影响整个报关的进度。


之前报关提交的提单资料中的收发货人,为了方便会采用虚拟的抬头报关;而现在提单信息中的收发货人也被系统定义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纳入整个系统的监控和管理,所以不管这则传闻的真假,以后报关提交的提单收发货人,请一定要提前确定为真实有效的收发货人。


金关二期海关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海关推行,但是大部分参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一些细节并不是非常了解,由此便引发了一些误解。未来的海关一定会重点关注企业的信用分,因此提升企业的信用分刻不容缓。那么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该如何提升企业信用分呢?


在日常申报工作中,建议:


1、减少删改单的次数。


2、降低因无舱单信息等导致的退单退单次数。


3、避免出现违规,违规会对信用分产生较大影响。


4、绝不出现滞纳或欠税行为,依法纳税。


5、最关键一点是企业要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对进出口管理进行严格审核。


温馨提示:“海关查验异常处置新规”一旦全面施行,申报不规范的企业将可能受影响。各进出口企业必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控,尽量减少删改单的次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3 税款超过10万要转保证金放行?


12月18日,外贸、货代圈都在传“税款超过10万的报关单,会转保证金做放行”的通知,通知中说:超10万的单证将会直接进去审单中心磋商,由审单中心以保证金形式审结,再发联系单到现场海关,通知企业缴纳保证金后才放行。




为应对大额税金转保证金放行,有些报关公司也提供了解决方案:



温馨提示:各大进出口企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通关时效受影响。



▲税款担保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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