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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议事规则(民办非企业理事会成员组成规定)

_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制度

(_年_月_日成员大会通过,_年_月_日成员大会修正)


本社实行以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章程等“三会一程”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理事会是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由全体理事组成,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根据本社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理事会的产生。理事会由_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_名、理事_名。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次会议。理事长是本社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年,可连选连任。


一、理事会行使九项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决定本社内部机构的设置,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聘用和解聘本社的工作人员,讨论决定本社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9.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民主议事机制。理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理事会所作决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由全体参会理事签字。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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