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家庭金融资产包括父母的么(家庭金融净资产包括父母的吗)



知乎有这样一个帖子:


离婚前给孩子买大额年金保险,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被分割吗?


娜姐回答:



诉诸法律是情尽时无奈的选择,买卖不成仁义在,即便夫妻双方撕破脸,孩子是亲生的。父母离婚,孩子心理上已经受到伤害了,还要分割给孩子买的保险,于心何忍?


即便在法庭上,法官也会劝当事人协商解决,而不是由冰冷的法律条文来解决。


我接受过一些打算离婚的夫妻咨询,他们都是生怕离婚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担心将来各自再婚影响孩子的利益,都希望保护好孩子,甚至还会专门在离婚前拿出一笔钱来给孩子买保险。离婚时要求分割孩子保单的父母真的很少见。


如果真的有父亲或母亲,在离婚时坚持要分割给孩子买的年金保险,是否能分割,取决于两个因素:一看投保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孩子;二看当时买年金险的保费是来自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买的年金险能分割吗?

01 案例:

王丽是一家金融企业高管,事业很成功,年收入150余万元。儿子小亮出生后,王丽希望给孩子准备充足的教育金,将来送他去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留学。


年金保险是最确定的教育金储备工具,不受市场风险影响,于是给小亮买了一份大额教育年金保险。王丽作为投保人,小亮作为被保险人。


王丽每年从工资卡中支付40万元保费,交5年,总计200万元。将来小亮18岁时去美国或加拿大留学,每年领60万元作为学费和生活费,连续领6年,读完本科和研究生。


小亮2岁时,王丽和老公李刚因为家庭琐事发生激烈矛盾,婚姻走到破裂边缘。此时保单已经交费3年。


王丽的担心:李刚会不会不顾儿子小亮的利益,坚持要求分割这份保单?


02 分析:

分割保单的前提是,保单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保单属于王丽还是小亮?


王丽拥有这份保单的价值,而不是儿子小亮。投保人负责交保费,也是掌握保单价值的人。


虽然王丽购买保险是为了保证儿子小亮将来的教育费用,但小亮作为被保险人并不拥有这张保单的价值处置权,保单的价值归投保人所有。


在这个案例中,儿子小亮是未成年人,不能作为投保人,所以投保人是母亲王丽。我很多来咨询的客户,子女已经成年了,可以作为投保人。


如果选择成年子女作为投保人,父母来帮子女交保费,那么这张保单就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予了,父母将来离婚,是不能分割子女名下资产的。


第二,保单属于王丽,还是王丽和丈夫李刚共有?


王丽和丈夫李刚共同拥有保单价值。因为王丽所交的保费来自她和李刚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投保人是王丽,但李刚也同样享有一半的保单价值。


判断保单价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保费来源,王丽的保费来自于她的工资,在没有任何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工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假如保费不是用工资支付的,而是用王丽个人财产支付,保单就与李刚无关,不会作为分割了。怎么判定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呢?有三种常见的形式:婚前财产、人身保险理赔金、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主张某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而在幸福的婚姻状态时,绝大部分人都很难注意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隔离,更别说保留好证据。


总结:在法理上,王丽用婚后所赚的工资收入给儿子小亮购买的年金险,离婚时需要和丈夫李刚做分割。情理上,李刚为了儿子利益考虑不应要求做分割。




二、离婚分割保单,怎么操作?

如果李刚要求分割保单,该如何处置?


01 终止合同,分割退保金

投保人拥有的是保单“现金价值”处置权,可以通过退保取回现金价值。王丽给小亮购买的这份年金险保单,在第3年末的现金价值是54万元。这54万元是王丽和李刚可以分割的资金,双方可以平分。



年金险的现金价值呈现“前低后高”的特点,前期退保有损失。离婚时立即退保,只能取回54万元的现金价值,相比王丽已经交的120万元保费,有66万元损失。


为了避免保费损失,他们也可以约定到第7年再退保,此时现金价值有214万元,超过了总保费。第7年怎么分割呢?离婚之前所交的1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离婚之后王丽继续交的80万元属于她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所以214万元中的60%要分割给李刚一半,也就是214万元*30%=64万元给李刚,剩余的150万元归王丽。


这份保单虽然在王丽名下,但是给儿子小亮买的,将来用于解决儿子小亮的留学费用,保证孩子更好的教育品质。


02 合同继续有效,由王丽支付兑价给李刚

为保护儿子小亮的利益,王丽和李刚应该尽力保护保单的有效性,避免退保操作。如何操作,才能既分割保单,又不影响保单有效性?


就是由王丽支付一半的现金价值兑价——27万元给李刚,相当于从李刚手里买下了另一半所有权,从此保单完全属于王丽。




三、买大额年金险,如何保护孩子长远利益?

其实不仅王丽有担心,李刚也可能会担心:现在不分割保单,由王丽继续持有,她是否能保证将来再婚、再育后,还能确保保单中的钱专用于儿子小亮?而不会提前退保挪作他用?


我还是那个观点,身为父母,不管夫妻感情如何,给孩子做的打算不该少。如果确实不相信人性,有三种方法可以在投保阶段就安排好,避免离婚时孩子利益受损。


01 采用保险金信托模式

保险金信托模式,是最彻底、最安全的隔离方式。父母即便离婚,也不影响孩子领取信托受益金的权利。


部分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大额年金险可以对接保险金信托账户,由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持有保单,将来孩子长大后,教育金也由信托公司来向孩子发放。


02 夫妻分别作为投保人

王丽和李刚分别作为投保人,各为儿子小亮购买一份每年交20万,交5年的年金险。如果将来夫妻感情和睦,到小亮上大学时,分别从两张保单里领取教育金。


如果婚姻走到尽头,各自持有相同价值的保单,需要分割也无需退保、无需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兑价。王丽和李刚的情况,各自在离婚后继续交完保费即可维持保单有效性。


由于夫妻二人各自持有一份保单,将来即便其中一人挪用了保单,另一人持有的保单仍然有效,可以给儿子小亮一定的保障。


可以在离婚时约定:到小亮18岁时,夫妻二人同时将保单投保人变更为儿子。


03 由祖父母为孩子投保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保费赠与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由祖父母作为投保人,隔代为孙子、孙女投保,保单在祖父母名下,不受孩子父母离婚风险影响。


但隔代投保也有风险,比如王丽和李刚如果不是独生子女,还有兄弟姐妹,那么持有保单的祖父母万一不幸离世,保单价值会成为遗产,兄弟姐妹也享有继承权。


为避免这种风险,要做一系列比较复杂的操作,如和父母签订赠与协议,由兄弟姐妹签订知情声明,设置王丽或李刚为第二投保人,同时父母立好遗嘱等。


04 以成年子女为投保人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由父母出钱,子女自己作为投保人,给自己投保。这样就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子女的财产,父母离婚不会分割子女名下财产。


这种方式的风险,是子女对财富的管理能力。如果子女不是那种让人省心的孩子,父母把大笔资金交出去会有很大风险,更建议采用保险金信托模式。


最后,劝那些在离婚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父母,想想当初为什么要给孩子买年金险吧。每一个幸福的孩子背后,都有一对曾经殚精竭虑的父母。离婚并不意味着所有东西都要争个明白,孩子的明天需要共同守护。


- The End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