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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浦江县财政局(浦江县财政局人员名单)

2020年春节将至,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又是一场“大考”来了。近日,深圳一国企在五星级酒店举办年终述职会,仅茅台酒就喝了16万元的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又给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敲响警钟。


事实上,从成都有的数据也可看出,“节日病”正是近年来“四风”问题的一个典型表现。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布2019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数据显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9件269人,通报曝光208件次280人次。其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属于“高危地带”。


过年期间,走亲访友、人情往来本是传统习俗,为节日增添几分喜庆。但少数人打着人情的名义违规送礼吃喝、打着福利的名义违规滥发津补贴,就触碰了“廉洁红线”。


一、公款吃喝小心了,这些饭不能吃


问: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可以参加聚餐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明确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这些饭千万不能吃:


1.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


2.违规组织公款宴请


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4.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5.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


6.其他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指出,违规公款吃喝不断出现新的隐形变异问题,例如,“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掩人耳目”,吃喝费用报销“移花接木”。有的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公款吃喝费用;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给相关企业;有的利用工作关系,到管理服务对象单位食堂接受吃请等。


【案例警示】2018年6月,蒲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金融办主任张某以个人名义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聚餐,以蒲江县财政局的名义签单挂账,几天后餐馆以“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为购买方开具2张发票共计1330元,经张某本人签字确认后,县财政局报销了该笔费用。2019年4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二、福利不能随便发 这样发违规了


问:春节将至,单位可以发放节日“福利”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指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转嫁成本,通过企业、社团组织等变相发放,一些单位利用管辖或审批的权限,靠啥吃啥,将发放福利、津补贴转嫁给关联单位。


2.制造假账,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通过购买办公用品、食品等名义套取专项资金,以此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通过巧立名目自行新设项目发放各种津补贴或福利,安全生产奖、招商引资奖、宣传报道奖……未经批准随意开展的考核检查及认定类项目,也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高发区。


4.未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像加班费、值班费、未休年假补贴等如何发放都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单位无视发放标准,超范围随意发放等。


5.借“集体决策”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打着“集体同意”的幌子,通过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为个人或“小圈子”谋利,又或者表面上是“人人有份”,但实际上是“领导吃肉”“职工喝汤”,等等。


【案例警示】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金堂县原隆盛镇新开村党总支书记薛某某,利用城乡治理资金中的环境卫生保洁费和治安巡逻费的名义,违规为新开村两委干部发放补助共计5600元。2019年8月,薛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三、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收不得


问:这几年,春节期间大家都流行在微信群里抢红包、用支付宝一对一发红包,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遇到这种情况,能够点击收取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电子红包并非绝对不能收,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把握好发红包的对象和红包的额度。比如:


1.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电子红包不能收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于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电子红包不能收,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电子红包不能收。


2.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不能收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慎抢红包,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电子红包,同样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不要用微信红包参与赌博


微信红包中的拼手气红包是人们生活中经常玩的一种游戏,然而少数“有心人”利用微信群组织虚拟赌场,通过让他人抢红包的方式牟利,这种行为涉嫌赌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能参与。


4.告诫家人,留意微信红包


现在很多隐形贿赂不会直接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而是会针对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因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需提高警惕,提醒告诫自己的家人,要留心抢电子红包的金额、次数及发放人。


【案例警示】2019年3月,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一管理所工作人员屈某某在对占道挖掘许可证颁发后进行管理中发现,某蛋糕店装修占道施工打围围挡广告设置不规范,在与商家沟通整改的过程中,通过支付宝收取商家“好处费”600元。2019年4月,屈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商家。


四、“揩公家油”跑出“车轮上的腐败”


问:能不能“借”公车回乡过年?


答: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逢年过节,“车轮上的腐败”还是时有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指出,公务用车是为执行公务配备的车辆,绝不能私用。公务用车的存放、使用、维修等有一系列明确规定,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不能为了贪图方便而违反相关规定。公车改革推进以来,车辆管理使用越来越严格,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便将目光转移到了公务加油卡上,想方设法“揩公家油”。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除了自己不违规使用公车,还要履行管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好单位公车。


【案例警示】原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张某某在2018年市排管处公车改革后,违反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给本人安排专职驾驶员,并长期占用市排管处防汛抢险车辆接送其上下班。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张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五、莫让正常娱乐沦为“赌博敛财”


问: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可以打麻将、打长牌等吗?


答: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2019年2月1日后,凡是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等输赢财物的,凡是参与或聚众赌博的,凡是通过赌博敛财、索贿行贿受贿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把握区分亲朋好友之间正常娱乐活动与赌博行为的界限。


关于这个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或下基层调研和工作时,违规打麻将、“炸金花”、打长牌、玩扑克等。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炸金花”、打长牌、玩扑克等。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以打麻将、“炸金花”、打长牌、玩扑克等任何形式进行赌博或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在国(境)外参与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打底”钱,或与管理服务对象打“业务牌”,通过赌博敛财、索贿行贿受贿。


【案例警示】2019年4月29日下午,彭州市天彭街道陈家社区总党支部书记孙某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邀约到某茶楼喝茶,彭州市天彭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任某接受孙某某邀请,在未向分管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擅自脱岗,到该茶楼与孙某某等人一起喝茶,并在该茶楼与王某等人打带有输赢财物的麻将。2019年5月,孙某某、任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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