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2019年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自然人代开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可以,但是仅限于少部分特殊情况:


(一)向非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的;


(二)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除了上述两类特殊情形外,自然人开具的都是普通发票。  


二、公司租了一套员工宿舍,但是水电费发票是房东个人户头缴纳的,这部分支出可以计入公司的费用进行报销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可以。


对于公司的报销与会计处理,只要是企业真实发生的支出,都是应该真实地进行反映,也即应该在会计账务上体现为费用支出或资产购进等,该进行什么会计科目,跟实际是否取得发票以及什么类型的发票关系不大的。


发票在我国最大作用主要是用于税务方面,一方面是用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另一方面是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公司租房子支付的水电费发票抬头是房东的,肯定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了,因为不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但是,公司租房子支付的水电费发票抬头是房东的,却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因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对于水电费发票是房东个人的,除发票本身外,最好再让房东写一份水电费的收据,就可以完美地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了。




三、个人担任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属于工资薪金,但是属于劳务报酬,同样并入“综合所得”计征个税。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同理,如果是个人在任职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取得的董事、监事费收入,属于工资薪金,需要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按照“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处理,在年终汇算清缴时都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







四、企业发生了真实的业务支出,但是由于供应商经营不善注销了,票还没开给我司,相关成本能否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税觉觉财税专家:可以。这个问题是实务中比较常见的状况,发票并非是唯一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说明,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如果确实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五、易货交易如何缴纳增值税?




税觉觉财税专家:视同发生了两笔业务,一笔按购进处理,一笔按销售处理。




易货交易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购销活动,在增值税上,以物易物属于“有偿”销售货物,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且由此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以各自换得的货物按照规定的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并且还应该分别开具发票。即按照正常的业务处理:一边按购进处理;一边按销售处理。




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以货易货方式,均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对个人以货易货方式有更多的是免征增值税,比如以使用过的物品换取货物是免征增值税、以农产品换取其他物资是免征增值税等。




六、哪些行业企业可以申请适用核定征收?




税觉觉财税专家:目前核定征收适用的行业、经营范围常见的主要是服务、咨询、设计、文创等。




咨询管理服务类


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项目推广;市场推广;市场调查;产品发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宣传;会展会务、礼仪服务;企业策划;




科技信息技术服务类


通信网络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市场营销、推广;市场调研服务;广告设计、发布;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及营销策划;营销培训;教育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设计服务工作室


建筑装饰、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灯光照明设计、咨询和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的设计与咨询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艺品、艺术品、体育用品、家居用品、电子产品销售;动画、影视、三维模型、三维效果图设计、咨询和技术服务;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信息技术服务;




文创传播传媒类


文化项目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文化活动策划;奇石、工艺品、玉器的销售;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茶叶、书画的销售;企业品牌策划;产品形象设计;影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舞台造型策划;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新媒体运营活动策划;网站建设与维护等服务;摄影服务;网页设计;从事广告业务;专卖店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电影的制作;影视道具制作;为电影拍摄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影视策划服务;影视服装、器材租赁;电影商标授权及版权管理;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摄像服务;




总的来说上述行业存在共性,只要业务范围属于上述范畴的,都可以申请适用核定征收政策。





七、核定征收企业的哪些行为将受到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




税觉觉财税专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




9)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10)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




11)业务相关性和合理性;




12)未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




八、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被定性为虚开,后续该如何处理?




税觉觉财税专家:如果收到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无须过度惊慌,只要按步骤配合稽查局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提供资料


受票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在核实完检查人员的税务检查证及相关税收执法文书后,应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与涉案发票及相关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资料和财务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涉案发票原件、业务合同原件、会计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如银行账单)、运输单据及出入库记录(如有)、涉案发票所属月度的增值税申报表、抵扣明细和会计入账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


对于需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原件保存单位(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及原件存放地点,并签章。




2)配合检查询问


受票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等当事人、证人负有如实反映情况、回答询问(调查)、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3)配合后续处理


在税务稽查后,如果确定纳税人涉及稽查补税或行政处罚的,税务稽查部门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收执法文书。财务人员可持相关税收执法文书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缴纳,也可以通过登录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进行缴纳。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注意防范此类税收风险的产生,关键还是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实际的交易双方和交易内容应当与票面、银行资金等信息保持一致,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对相关税收政策加以了解。




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税觉觉财税专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十、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可以。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过3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