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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倪女士是爱上瑞卡美发店的老会员,经常前去消费。今年9月,她又在店里续充了2000元,谁料店方却在10月18日停止营业。“我卡内余额加起来还有2800元,店方根本没有通知我们就关门了。”得知情况后,倪女士多次找店方协商退费,对方却总以正在进行人员、技术调整为由,一拖再拖。之后又提出去指定门店消费的解决方案。倪女士认为,这些门店都比较偏远,很不方便,坚持退费。


对此,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彩虹介绍,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即美发店应当退还消费者预付消费卡内未消费的余额。陈彩虹认为,美发店要求消费者前往其它门店消费,是对服务地点的变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消费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要求美发店退还余额。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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