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附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日前,河南省商务厅印发《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近年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继信用卡之后的第二大信用支付工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具有提前锁定客户、促进商品销售、提高结算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客户使用便利、可享受折扣和返点等特点,成为商业企业推动销售、单位发放职工福利、居民小额支付交易的重要手段。同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重大突发性事件风险、监管困难和缺乏风险防控机制等问题。


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卡企业可分为四类,分别是: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和其他发卡企业。为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企业管理,《意见》提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省实行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三级联动,明确企业备案、管理等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什么叫做三级联动?


根据《意见》,具体为: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备案,须经过所在县(市、区)、市级商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商务厅备案,备案企业日常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市级商务部门负责;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须经过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级商务部门备案,市级商务部门负责报省商务厅统一登记,备案企业日常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级商务部门登记,由市级商务部门报省商务厅统一登记,备案企业日常管理由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意见》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应急机制,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发卡人管理、规范发卡行为,严厉打击涉卡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制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重大突发性事件防范工作,防止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河南省商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东辉认为,加大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力度,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三级联动后,备案信息最终都汇总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方便其研判、科学做出决策。


[链接]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