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虽小,但其背后的肯定和鼓励给了税务部门继续前行的动力。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作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创新市场主体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措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体验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槐荫区税务局将持续践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非常满意’作为努力的方向和目标,继续采取扎实有力的精细化服务举措,在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助力企业成长发展方面突破作为,为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国涛表示。
(通讯员 姜振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