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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证明要到开户行吗(在银行开资产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李大爷得知这些要求之后有些不理解:“我取自己的钱,为什么这么麻烦?”



老伴去世,李大爷取钱难

2013年9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的李大爷想去银行取出妻子生前的20万元存款,可他遇到的问题是,老伴儿去世前并没有告知他银行卡的密码。


这可让李大爷犯了愁。


因为他当时已经75岁,所以他去银行办理此事时,希望银行方面可以尽快处理。


起初,银行负责人说,必须带上相关证明才能去开户行办理业务。为此,他特意携带身份证和街道证明去银行办理。



谁料,银行的工作人员看到证明材料后,告诉他要到公证处办公证,然后凭公证办理过户并取出存款。


虽然李大爷反复强调自己和老伴儿的夫妻关系,但他和银行的交涉仍是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他只好去准备证明材料。


最让李大爷难以接受的是,在此期间,他所花费的公证费竟然高达4000元。


取自己的钱,还需要证明这个钱是自己的,这就让李大爷百思不得其解。其实,类似李大爷这样“取钱难”的例子还有很多。



配偶出状况,另一半“取钱难”不是个例

就在2013年10月12日,来自陕西西安的一位大爷被120急救人员用担架抬进银行的大厅,完成按指印的程序后,才顺利把钱取出。


此事被媒体播出后,一度引发了民众的讨论。


这位陕西的大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的老伴儿数天前替他去银行取钱,先后3次输错密码,最终导致账户被锁定。



如果这位大爷想要取钱,那么根据银行规定,他就必须重置银行卡密码,而重置密码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这种情况虽然紧急,银行卡持有者虽然身体抱恙,但毕竟还能亲自到场。如果银行卡的持有者去世呢?


2016年,95岁的老人王荫民在妻子去世后,想从银行取出亡妻名下的30万元存款,却屡遭阻碍。



王荫民本以为,拿着银行卡、户口本和老伴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去银行取钱。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银行却表示,这笔存款应该以遗产的方式进行处理,王荫民不是继承人,除非证明自己的身份,才能取走这笔钱。


为了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王荫民前后一共花费了两年时间,辗转于公证处、银行和法院之间,最终不得已将银行告上法庭。



2018年,法院经过多方核实,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王荫民本人年事已高的基本情况,才判决银行将30万元存款和利息交给老人。


上文中笔者介绍的李大爷也是一样,虽然最后拿回了自己的钱,但是用来公证的花销仍让他难以理解。


那么,上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家有老人,建议提前立公证遗嘱


正如我们上文所说的那样,如果遇到老人去世后,亲属并不知晓他的银行卡密码,那么“取钱难”的问题就会重现。


对此,曾经办理过王荫民老人取钱案的法官李林强建议:“年事较高的老人应在确保银行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将自己基本的资产状况告诉值得信赖的家人,同时,可以考虑在生前立好公证遗嘱,以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有读者会问,亲属去世后,家人要想去银行取出亲属的存款,必须要到公证处证明取钱者和亲属的关系么?


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根据198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下发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也规定说:“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所以,我们必须按照法律规章办事。



但正如笔者开头提到的那样,去公证处办理证明材料的过程相对复杂,如果想要更高效地处理此事,那么还是建议家里的老人提前立遗嘱。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如果老人曾多次立下遗嘱,根据相关规定,最后立的那一份是最有效的。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在之后会有什么想法的变化导致之前立的遗嘱不管用。


除此之外,一定要先立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率最高的。



什么是公证遗嘱呢?


所谓公证遗嘱,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一般包含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单位等);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遗嘱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对财产和其他事物的基本处理意见、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签名等。


上述情况,笔者都是从我们自身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我们的利益。那么,银行本身又有哪些值得改进的地方呢?


其实,对于老弱病残孕这几类特殊群体,银行应该采取相应的照顾政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适当采取一些变通的方式,改变固定的工作模式,对取款人实行人性化的便利措施。



例如,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本人因故不能到达现场办理的,银行可以提供上门办理业务。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信息的在线核实;鼓励商业银行在储蓄存款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由存款人明确在其丧失行为能力或去世等情况下,指定存款可由谁支取等。


只有双方都做出改变和努力,我们的国家才能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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