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以下统称“投资产品”)。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密切、人员交流频繁,居民个人在区内跨境工作生活非常普遍,对跨境理财存在较大需求。
按照投资主体身份,“跨境理财通”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境理财通”落地首月,港澳地区共2105人参与“北向通”,资金跨境汇划金额5452.4万元,投资产品交易额3959.1万元;内地共2974人参与“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划金额4945.6万元,投资产品交易额1459.3万元。跨境理财通业务办理呈现南北两个方向交易均较活跃,业务区域以深圳和香港为主,南北向投资者对投资产品的偏好略有差异,各类型银行积极参与等特点。
具体来看,“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存款,“北向通”投资者较青睐理财产品。数据显示,“北向通”项下,港澳个人投资者购买境内投资产品3959.1万元,包含理财产品2791.8万元、基金产品1167.2万元,占比分别为70.5%和29.5%;“南向通”项下,内地个人投资者共购买港澳投资产品1459.3万元,包含存款1395.8万元、投资基金63.5万元,占比分别为95.6%和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