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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眼 | 年底了,你的年度个税应该怎么算?

临近年底,很多人都很关心今年的年终奖有多少,不过,一年的收入越高,也就意味着要缴纳的个税越多。一些人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多缴或者少缴?

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将从明年3月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是要将你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起来,来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简单说就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而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则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三类纳税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一)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根据财政部牵头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为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将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称之为综合所得。

根据综合所得和各项扣除,可以计算出居民个人年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来确定居民个人年度应退或应补缴的税额,就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以及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有必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申报并办理年度汇算。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张斌:把综合所得的项目加在一起,然后再适用一个统一的税率表,多退少补,实现收入相同的,税负要基本相同。

同时,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所得;同时,全年一次性发放的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也不在汇算范围之内。

来源:(中视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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