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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网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30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云南警官学院委托,对云南云南省警官学院圆山食堂承租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警官学院圆山食堂承租服务


2.2项目编号:ZE09199-ZQF18130957


2.3服务内容:为在校师生、培训学员提供卫生营养的早、中、晚、夜宵饮食服务以及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饮食接待和服务工作。节假日和寒暑假由院内食堂轮流值班或者学院根据需要安排食堂值班,提供饮食服务保障。


2.4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地点:云南警官学院本部。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地方税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地方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2.2提供2015至2017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网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税务局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地方税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局);


3.4.2供应商须提中标公告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本中国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云南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地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6月29日至中标公告2018年07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采购网响应文件时中国间:2018年07月11日招标09时30分至10时网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1采购网0时3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郑 工


邮 箱:18096405707@163.c招标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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