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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征地补偿标准)


金融行业在乡村振兴领域将大有可为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广东农信”)主任麦延厚认为,中央对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三农”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资金要素保障至关重要,亟需引入更多金融“活水”支持乡村振兴,“首次单独列明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充分表明中央对金融业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有更高期待,也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新空间”。


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旭看来,这说明中央进一步肯定金融服务在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相关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据悉,2021年广东人保财险农险市场份额占据全省半壁江山,达52.9%。乘当前这股东风,该公司2022年计划在全省新增60个创新特色品种,持续做好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增品工作,并重点开发价格收入保险,产业链保险、产业园一揽子保险等与全面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匹配的农业保险产品,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贡献人保力量。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林才德认为,中央一号文件释放出了重要信息,也给省内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提供了一个重要商业机遇,各机构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抓住政策机遇,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自强则做出了三点预测:一是政府越来越重视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今年各级财政对涉农金融的财政支力度或将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二是金融行业在乡村振兴领域将大有可为,同时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三是金融创新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各金融主体将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探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创新产品和模式将大规模出现。


实际上,2021年12月22日,广东省已积极贯彻领会党中央文件精神,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涵盖信贷、保险、基金、期货、证券、担保等各方面的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措施。


发挥农信系统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合机构等农村金融主力军继续保持“特别关注”:“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


实际上,类似描述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就已出现: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在麦延厚看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农信系统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实际上是要求“农信系统助力乡村振兴应有更多担当作为”。此前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强化农信服务、提升支农效能”。为此,广东农信专门制订《广东农信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明确了全省农信系统服务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努力满足“三农”领域不断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金融服务正在渗入乡村振兴领域的毛细血管


目前,广东农信已发展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支持“三农”最深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21年底,广东农信总资产规模超过4万亿元,居全省银行业和全国农信系统之首;全省农商行涉农贷款余额5629亿元,比2021年初增加580亿元,增速达11.5%。


其中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广东农信持续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截至2021年底,广东农信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合计为638亿元,同比增长8.58%,其中支农再贷款余额109亿元,同比增长超25%。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广东农信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投放超过1万亿元信贷资金,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同时计划三年投放500亿元信贷资金助力广东渔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农信将围绕广东省乡村振兴‘九大攻坚战’行动,聚焦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产业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脱贫人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点主体,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和引导农商行全力服务乡村振兴。”麦延厚说。



广东农村金融(普惠)户户通


据悉,2022年广东农信将继续全面推广“广东农村金融(普惠)户户通”,切实推动各市县农商行“党组织党建共建、乡村金融特派员进村、政府服务自助机投放、三资平台财务系统对接、整村授信”,实现“一支部、一特派、一体机、一平台、一授信”的“五个一”全覆盖,创建具有全国鲜明特色的“村村通政务 户户通金融”乡村服务格局。此外,大力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创新乡村振兴信用卡产品系列,提升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授信用信覆盖面,加快推动总对总协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新闻加点餐


近1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农信社的要求


自2003年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开始,农信系统的改革进程就从未止步。回看近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信社的改革发展有许多关键词被反复提及强调,其中“农村信用社改革”被提及7年次,“回归本源”“保持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被强调3年次。


从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农信社的要求从最开始的推进改革,到如今对其定位、经营、治理等提出更多更全面的要求;2016年起更是开始提及推动省联社改革工作,提出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回归本源等一系列要求,明确了农信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地位与作用。



2022年: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


2021年: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2020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2019年: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


2018年: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服务好乡村振兴。


2017年: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


2016年: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职能。


2015年: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


2014年: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


2013年: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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