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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个人代理记账收费情况(黄陂代理记账)


2018年10月19日,中山市委印发了《中共个人中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记账简称情况《意见》),明确提出:在每届人大代理常委会任期内,黄陂届末年份由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黄陂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意见》还提出,镇人民代个人表大会从2019年起,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听取和审议镇政府的综合报告和一个专项报告,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的建立。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介绍,为推动这项工作的进行,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到小榄、黄圃、坦洲镇召开分片座谈会,征求了镇人大、镇政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从调研的情况看,中山各镇多年来形成的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改善民生、保护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冯煜荣表示,但是镇属国有资产管理还黄圃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缺乏有效监督,以及“家底不清”等问题。


从管理监督的主体来看:有的镇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有的镇没有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由镇属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资产集中管理的难度,存在多头管理和政企不分的问题。


从管理监督的机制来看:各镇都依据有关规定,收费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这些制度发挥了实际上的管理监督作用,但也存在着制度设定的依据标准不统一和管理监督效果差异性的问题。


从管理监督的对象来看,存在遗漏。国有资产分为四类: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记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从调研情况来看,镇属国有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的情况掌握不够,管理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收费。


另外,资产底数还不够清晰。有些镇资产清查比较彻代理底,有些镇的工作还不够。在资产清查中,也存在核算标准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多、多头管理等诸多问题,增加了统计记账的难度,出现了账实不符和不及时记账的问题。


冯煜荣指出,在中山建立镇政府向镇人大报告黄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很有必要,通过人大监督和信息公开倒逼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提质增效。冯煜荣表示,中山各镇国有资产的分布、存量、数量、规模、种类等都不相同,因此镇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报告、逐步完善的办法,逐步扩大报告的范围,逐步充实报告的内容。


中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龙随情况后表示,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向人民报告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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