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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第3号最新)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样,会计核算处理上分为两种账务处理方式,一种是成本模式下的转换,一种是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区别主要是具体会计核算科目有区别,下面就两种账务处理分别介绍如下:


一、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1.作为存货的房产税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是借方差额)


贷: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是贷方差额)


2.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借:开发产品(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差额)


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过程中记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是借方差额,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处理,如果是贷方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减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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