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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减资未依法通知债权人,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减资未按法定程序通知已知债权人的,公司债减少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有限公司


标签:出资瑕疵|不当减资|通知程序|补充责任




实务要点时:公司有限责任作出减资决有限责任议当某后,未按法定程序通最低知已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减少公司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当某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索引:北京二中院(2016)京 02 民最低终 9424 号“某实业公司与某投资注册资本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见《公司未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东公司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北京二中院判决盛通公司注册资本诉河北联合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马超雄),载《人民法院报 案例精选》(有限公司2017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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