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不符合县域规划、高耗能、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建设项目坚鸿源决不批。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网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20年县本级审批建有限公司设项目环评文件142个。
不断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只跑一次”代办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盖章、证明环节、不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年审批的环境影响报代办告书(表)均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50%,即报告书项目30天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项目15天内完成审批。
建立容环评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
打造绿色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监管环保方式;制定全市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科技咨询,进一步加鸿源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新乡市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新乡市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
精准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有限公司业帮扶,组建环保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今年以来科技咨询,共指导186家民营企业开展环评政环评策解读,先后59次在民营企业较多的建材、砖瓦窑等产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环保策要求,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宁可停产,绝不污染。
下一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企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环评审批、公司污染治理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为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