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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版权公约(国际三大版权公约)







1992年10月,中国政府在加入《伯尔尼公约》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图片来自中华世界三大人民共和国版权国家知识产权


1992年7月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国加入国际伯尔尼公约世界,同时声明,中国根据公约附件第1条的规定,享有公约附件第2条和第3条规定的权利。


附《伯尔尼国际公约》成立的背景、原因:



雨果三大资料图


综合人民网、中国搜索、 法制早报

公约

整理/袁立聪 审/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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