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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业可以加计抵减10(服务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加计可以扣10除,一抵减一扣除,这不是一个意思吗?





加计抵减政策



一、政策内容


为应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不同行业带来的影响,落实普遍性减税措施,国家先是出台了加计抵减10%政策,后根据运行情况,又针对性地出台了加计抵减15%政策。




1、加计抵减10%政策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加计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抵减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二、加计抵减10%与15%政策的区别


适用



进项税额加计10%适用的对象






进项税额加计15%适用的对象






因为加计10%和加计15%的对象都有提供生活服务的纳税人,所以有提供生活服务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很可能同时都满足条件。




三、计算方式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行业率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账务处理




案例:A公司是服务业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当月销项税额300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元,那么当月可加计抵减进项税额=10000*10%=1000元




1、计提当月增值税加计抵减


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增值税加计抵减 1000(1000010%)


贷:应交税费_增值税加计抵减 1000(1000010%)




2、增值税加计抵减


借:应交税费_增值税加计抵减 1000


贷:其他收益 1000




3、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转出未交增值税 19000 (30000-10000-1000)


贷:应交税费_未交增值税 19000 (30000-10000-1000)




4、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_未交增值税 19000


贷:银行存款




5、结转本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 30000


贷:应交税费_应可以交增值税_进项税额 10000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转出未交增值税 19000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增值税加计抵减 1000




加计扣除政策



加计扣除主要有以下政策: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支付残疾人工资的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哪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规定,除房地产、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娱乐业等行业外,其他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都可以按75%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政策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这项优惠政政策策延长到2023年底。

服务业

同时,在此项优惠政抵减策基础上,加大了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适用惠力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10,这对制造业企业是一个重大减税利好,以此引导制造业企业更多地投入研发活动。




三、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计扣除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服务业%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比一般规定的9%扣除率,再加计1%的扣除率。


根据申报表填表说明,加计扣除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哪些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加计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四、账务处理


收到收购发票时:



入库税额=91849%=826.56


入库不含税金额(原材料金额)=9184-826.56=8357.44


当月可加计扣除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抵扣税额9%)1%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木头加工企业。8月向农民收购原桉木32.8吨,单价280元,我公司开具收购票给农民总金额为9184元,现金支付货款。假如8月份生产领用32.8吨,用于木头加工生产。




1.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8357.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56


贷:库存现金 9184




2. 领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826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91.84 826.569%1%


贷:原材料 83行业57.44




3.产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8265.6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8265.6






今天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的区别就讲到这里,你分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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